廣州歷來都是重要的港口城市。經貿繁盛,萬商云集,每年春秋兩季的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至今在此已舉辦了101屆。作為世界大都市協會的會員城市,廣州提出了建設現代化國際城市的宏偉目標,致力于建設成為區域性,國際性的金融中心,商貿中心、信息中心、旅游中心和交通通訊樞紐,成為環境優美、設施完備、布局合理的現代化國際大都市。
廣州市地處廣東省中部,珠江三角洲北部,瀕臨南海,隔海與香港、澳門相望。廣州地勢東北高、西南低,北部和東北部是山區,中部是丘陵,南部是珠江三角洲沖擊平原。珠江穿市而過。廣州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夏無酷暑,冬無嚴寒。年平均氣溫為21.7攝氏度,年降雨量為1982.7毫米,平均相對濕度為77%。日照時間長,雨量充沛,四季常青,繁花似錦,素有“花城”之美譽。水資源十分充沛,全市水域面積7478.5萬平方米,人均擁有水資源量在全國處于前列。 廣州市轄八區四市,總面積7434.4平方公里,人口666萬,市區平均每天有流動人口150多萬。 礦產資源豐富,已發現有50多個礦種,其中主要礦種30多種,包括煤、鉛、鋅、鈮 、黃金等黑色、有色、稀有、貴重金屬。
廣州港是中國第三大港口,是珠江三角洲以及華南地區的主要物資集散地和最大的國際貿易中樞港,現已與世界17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500多個港口有貿易往來。另外。蓮花山港、南沙港和增城新塘港已開通往返香港的客、貨輪,花都市開通往返香港的貨輪。內河可沿東、西、北江航道溝通廣東省各地和廣西省,與100多條河道相連接鐵路有京廣復線、京九線、廣茂線、廣梅汕線、廣九準高速鐵路,廣深高速鐵路,構成了四通八達的鐵路網絡。
廣州白云機場是華南最大、中國第三大國際航空港,有多條國際、國內航線。廣州新白云國際機場是國家“十五”期間重點建設項目,建成后將是國內規模最大、功能最先進、現代化程度最高的國家級樞紐機場。規劃到2010年旅客吞吐量為2500萬人次,貨運吞吐量為100萬噸。
公路通車里程為3788.22公里,已基本形成以市區為中心,105、106、107、324(205)國道為骨架,以三道環線為系帶,連接各條國道,貫通廣東省內97%以上的縣、市、鎮并接鄰近省市的公路網絡。
廣州是全國郵政通信的主要樞紐。郵件通達世界190多個國家和地區。郵政擴展了特快專遞、郵政快件、集郵、郵政儲蓄、國際匯兌等業務。業務總量、業務收入均居全國省會市的首位。現代化通訊網絡雛形已基本形成,市話普及率居全國城市之首。還設有移動通信、聲訊服務、有線電視系統、可視圖文等業務。廣州還是中國三個國際電信出入口局之一,長途交換機容量達6.24萬路端,長途電路3.5萬多條,長途電話交換基本實現全自動化,可直達國內1700多個城鎮和國際200多個國家和地區。
廣州市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依法管理、依法保護”,以保障外商的合法權益。自1978年以來,中央、省和市已逐步建立起內容廣泛的涉外經濟管理法律體系,其中包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鼓勵外商投資實施辦法》、外商投資企業稅收財務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工商管理、進出口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勞動人事、技術、檔案、計量、標準化管理,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區管理法規,外國企業常駐機構管理、土地管理與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金融、信貸管理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同時,廣州市法制機構健全,法治管理日趨完善。
改革開放以來,廣州經濟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工農業生產持續穩定地增長,對外經濟貿易蓬勃發展。十多年來,全市國民經濟以年均13%的速度持續增長,綜合經濟實力居全國大城市第三位。廣州已成為工業基礎較雄厚,第三產業發達,國民經濟綜合協調發展的中心城市。
為進一步改善廣州市的投資環境,增強吸收外資的競爭能力,加快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建設步伐,廣州市政府在1996年5月20日公布了十項措施:
1、全面清理整頓亂收費,健全和完善由廣州市外商投資管理服務中心實行“一個口子”收費的辦法,統一向社會公布外商投資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必須持有物價部門頒發的《收費許可證》,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制定的收費票據。
2、在廣州市投資的內外資企業,除地價、污水處理費按原標準收費外,在廣州市權限范圍內制訂的其他各項收費按原稅收外收費標準總水平降低10%-20%征收。
3、積極探索對在廣州市注冊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逐步實行國民待遇的辦法,在廣州市權限范圍內,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各項稅外收費項目和征收標準與國內企業一視同仁。
4、建立集中年檢制度,提高辦事效率。市工商、外經貿、財政、稅務、銀行、外匯、海關、環保、交通、公安、勞動、衛生等部門對外商投資企業集中年檢。由上述各部門派員在廣州市外商投資管理中心統一時間辦理年檢手續。
5、按國際慣例依法保證外商投資的版權、專利權、商標權以及圖紙、設計文案、技術說明書、技術規范、電腦軟件等知識產權,依法處理侵權的單位和個人。
6、在廣州市實際投資總額5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出口加工值500萬美元以上的加工貿易型企業,對其引進的高中級人才放寬廣州市戶口限制。凡具有本科學歷以上的文化程度,并在上述兩類企業服務滿5年以上的,可以申辦廣州市常住戶口。由市外經貿委對需引進人才的外商投資企業資質和高中級人才服務年限進行審核后,按現有引進人才的程序辦理入戶手續。
7、放寬內銷比例。除涉及進口許可證和配額管理的產品外,在總體上符合國家要求和保持廣州以外向型為主的經濟格局前提下,對鼓勵外商投資發展的高新技術產業放寬其產品的內銷比例。
8、對使用國產原材料、原器件產品以外銷為主及出口創匯額5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優先安排進出口配額和許可證,并協助企業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出口配額招標。
9、在中國境外已設立10個以上從事生產或基礎設施建設的外商投資企業,其實際繳付注冊資本的出資額超過3000萬美元的投資者,允許在廣州設立投資公司和綜合性開發公司。
10、在廣州市外商投資管理服務中心內設立廣州市外商投訴辦公室,接受外商投訴,調解糾紛、解決外商在投資和生產活動中遇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