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一般是指根據〈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在法律上此等公司是獨立個體,稱為「法人」,至于各股東的責任多少,則根據股東認購的股份數量而定。如果一名股東認購了一萬股每股一元的股份,當公司被清盤時他的責任只是一萬元。而這名股東在認購股份時已支付該一萬元,因此在公司被清盤時,這名股東則無須再負擔其他任何責任。假如這名股東未付一萬元,他支付一萬后則不用負上其它任何責任。
不在中國注冊,在其他國家或地區成立公司,不在公司注冊地經營,可以全部免稅,不管你當年經營業績是多少,當地政府均不收取任何稅項,也就是說,你自己賺多少都是你的。這就是注冊海外離岸公司的好處。例如:在香港成立公司后,不在香港經營,帳上的資金不是來源于香港本地,做帳報稅時,則無需繳納任何稅款,業務在香港以外的地區產生,做離岸業務,所以香港無需交稅。詳情咨詢本公司。 |